1月2日,记者从南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获悉,我市于近日争取到2018年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1568万元,该项资金将用于南部县醴峰观、仪陇县丁氏庄园消防工程、仪陇县朱德故居消防工程、阆中市川北道贡院安全防范工程、西充县文庙维修保护工程等6个项目的修缮和保护。
“文物是宝贵的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还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南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陈家喜介绍,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深入挖掘潜力,不断扩大文物资源利用范围和效能。据统计,全市共登录各类不可移动文物5864处,包括古遗址210处、古墓葬2225处、古建筑2605处、石窟寺及石刻381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13处、其它类文物130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75处,南充市文物保护单位126处。
据了解,南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还联合南充市公安局消防支队于近期组成联合督查检查组,对阆中市五龙庙文昌阁、杜家客栈、南部县醴峰观、西充县文庙、仪陇县马鞍古建筑群等文物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开展了排查整治,督查检查文物建筑及文物库房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制度制定执行等情况。“为进一步改善文物保护条件,我市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陈家喜表示,为保障资金落实,我市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根据有关项目进展情况和项目主管部门意见,及时拨付专项补助资金,保障有关项目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