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南充市教育局、南充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市教〔2015〕18号)精神,我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遴选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幼儿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购买数量与购买年限
本次购买只限于2016-2017年,采取分园部分购买法。
二、报名条件
高坪区内符合以下条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均可报名:
1.具备办园资质。有区教育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且已办园三年及以上。
2.收费合理。保教费收费标准不高于同类公办幼儿园标准,学位面向社会开放,2017年每期收费总额不得超过2500元。
3.财务规范。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善,严格执行行政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行为规范,自觉接受财政、发改、教育、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4.条件达标。办园条件基本达到《四川省幼儿园办园基本要求》、《四川省幼儿园装备规范》的要求,严格按要求控制班额;依法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园务管理规范。近三年无违规办园行为,无安全隐患,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5.保教规范。对服务对象科学保教,取消学前班,开设小、中、大班,杜绝“小学化”倾向,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建立了良好的家园共育机制,家长、社会对幼儿园的认可或满意度较高,社会评价良好。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地点、时间和报名时提供材料
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4日在高坪区教育局民职股报名,联系人:宋洪斌,联系电话:13550588068。报名前请认真填报《高坪区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幼儿园申报表》,并加盖幼儿园公章,同时提供办园许可证正副本、2017年上、下期收费收据原件和2017年幼儿园财务账本原件。
四、评选办法
按《高坪区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幼儿园遴选评分表》进行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分园部分购买,购买金额不超出我区学前教育服务购买资金总额。被确定的幼儿园将在高坪教育网公示。
附件:1.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局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实施方案
2. 高坪区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幼儿园申报表
3. 高坪区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幼儿园遴选评分表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局 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