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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762480/2017-00023 主题分类 乡镇文件
发布机构 黄溪乡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7-05-07 11:35:31
文  号 黄委发[2017]31号
名  称 中共南充市高坪区黄溪乡委员会 南充市高坪区黄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高坪区黄溪乡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南充市高坪区黄溪乡委员会 南充市高坪区黄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高坪区黄溪乡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黄溪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07     点击数:58 人次

各村、乡属各部门、驻乡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和贯彻落实我乡河长制工作,乡党委、政府对《南充市高坪区黄溪乡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南充市高坪区黄溪乡委员会

                                   南充市高坪区黄溪乡人民政府

                                       2017年5月7日

南充市高坪区黄溪乡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印发的《南充市高坪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高委发〔2017〕22号),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深刻认识我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在坚定促进转型发展、坚决守护绿水青山、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约束和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等方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做好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做到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方案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确保到2017年9月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为维护酉溪河及其在我乡流域的健康生命,酉溪河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护。把加强水行政法及环境保护法规宣传教育和贯彻执行作为根本性制度措施,切实将涉河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巡查,严禁涉河违法活动。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所涉村支两委酉溪河的管理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实行联防联控,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坚持属地管理、落实责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逐段落实河长,明确各段河长职责,酉溪河的管理保护的属地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坚持强化监督、层层考核。建立健全酉溪河的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乡河长负责对酉溪河及我乡所涉村河段长进行考核,加快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损害严惩、责任追究的治理体系。

二、组织体系

建立乡、村河长体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酉溪河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实行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河长负责制,构建党政主导、部门联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的酉溪河管理保护组织领导体系。

(一)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担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镇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组织制定落实河长制工作重要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二)设立河长和河长办公室。乡长担任河长,副河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河长办公室主任由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兼任,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河长办公室实行河长联络员制度。河长制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三)设立河段长和河段长办公室。酉溪河流域所涉村的村支部书记担任河段长。所涉村设立河段长办公室,建立工作机制,在乡河长的组织领导下,制定河段长办公室实施方案,明确牵头人员,配备工作力量,落实职责和经费,制定河段长办公室工作规则。

三、工作职责

(一)河长、副河长职责。河长负责牵头开展所负酉溪河的水环境治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了解掌握酉溪河的水环境基本情况,牵头开展调查形成“一河一档”;研究制定酉溪河的水环境治理措施,形成“一河一策”;监督指导相关责任主体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推动实施整治水环境治理工作。副河长协助河长处理日常事务。

(二)联络员职责。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负责“一河一档”的工作调查和“一河一策”的方案制定;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河长。

(三)所涉村职责。酉溪河的源头及我乡流域所涉村水环境治理,根据“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和年度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各项具体工作。

(四)部门职责。

纪委负责对所涉村河段长失职失责人员进行问责。

党政办做好河道水环境治理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财政所负责水环境治理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协调落实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资金保障。

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监督河道综合治理、河道长效保洁管理,负责查处涉河堤违法行为;负责指导监督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加强畜禽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执法监管;负责指导监督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水土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以及河道沿岸的绿化造林和湿地修复工作。

卫生院负责饮用水监测和医疗废弃物处置等工作。

村建、国土负责指导监督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监督农村改厕、河段“拆违控违”以及向河道水面倾倒建筑废渣、垃圾和其他废物处罚等工作。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监督流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污染源执法监管。

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共同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考核评估和监督。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酉溪河的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入河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排查同一时刻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实施入河排污口整治。

(三)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的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酉溪河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

(四)加强执法监管。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加大酉溪河的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建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动态监管。落实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所涉村要把全面落实河长制、保护河健康,作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乡主要负责同志要“挂帅出征”担任河长,带头落实河长制工作,适时召开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和部署会。乡属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形成管理保护的合力,确保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落实。酉溪河及我乡流域的管理保护工作要与流域规划相协调,强化规划约束。要积极落实管理保护经费,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立长效、稳定的管理保护投入机制。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河长负责、一河一策、综合施策、多方共治的河长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配套工作制度,形成螺溪河、酉溪河的支流源头及我乡流域的管理保护的长效机制。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制定和审议河长制重大措施,协调解决源头及我乡流域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强化上下协同作业,同步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加强对所涉村河段长制实施的指导和监督,层层压实责任。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定期通报管理保护情况,及时跟踪落实河长制工作。建立工作督察制度,河长负责牵头组织督察工作,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段长履职情况进行督察。建立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河段长及责任单位进行表扬奖励,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建立验收制度,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及时对建立河长制工作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要一河一整改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三)加强信息公开和信息报送。通过向社会公告酉溪河及我乡流域的河长名单,在源头及我乡流域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段长公示牌,标明河段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建立全面推行河长制的信息报送制度,动态跟踪进展情况。村河段长办公室每两月要将工作开展情况报乡河长制办公室,每年12月1日前将年度总结报送乡河长制办公室。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河长制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等专项考核,纳入所涉村目标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该村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加强河段长制工作的督查督办,定期对河段长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和通报,对落实河段长制工作不力,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岸线管护、水生态修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执法不严的,实行项目区域限批管理,并严格追究责任。

附件1.高坪区酉溪河河(段)长分工表

附件2.高坪区黄溪乡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河长、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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