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关于对高坪区农牧业局投诉回复前后不一的复查请求 |
信件内容 |
高坪区政府: 尊敬的袁书记您好,打扰了,在此申请对高坪区农牧业局征集商标活动的复查请求,请给以核查!因高坪区农牧业局在区委书记信箱中的回复和在国家信访局的回复中前后内容不一,理由不同,令人质疑编造理由不愿兑现征集奖项。该征集活动三年多不揭晓,本人在征集规定时间第一时间投稿,该局不兑现征集承诺,在本人投诉后更是编造前后两种不同的理由来搪塞,试问高坪区农牧业局诚信何在?作为地方政府部门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征集,应该诚信,公正,信守承诺才对。请高坪区政府核查此事,也请高坪区农牧业局把真实投稿邮件截图公示出来,以证公平、公正和诚信!!
附件内是高坪区农牧业局分别在区委书记信箱中的回复!以及后期在国家信访局的回复!前后不一,自相矛盾,请袁书记过目,为民做主,诚信公正处理!督促高坪区农牧业局诚信! |
区长批示 |
请区农牧业局阅办。
区政务中心管理员 2017-11-06 16:35:06 |
部门回复 |
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我们立即责成农牧业局调查核实,现将您反映问题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2014年高坪区公开征集南充市高坪区柑桔产业园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活动,在本次公开征集商标活动之前,区农牧业局已与商标注册代理公司初步签订了关于“高坪甜橙”商标注册的代理协议,因而本次活动中“高坪甜橙”不能作为征集商标,没有纳入其中,同时根据南充市高坪区柑桔产业国家地理标志商标名称征集公告中第七条参赛须知第三点说明,“作品如有雷同,按照参与先后取前者参评”,您投稿的高坪甜橙商标收稿时间在同名作品投稿时间顺序中排在第5名,不属于获奖作品。 2017年11月8日,农牧业局通过邮寄方式向您送达了书面答复意见,通过电话沟通您在《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上不予签字认可,针对此事也进行了多次回复,农牧业局将继续与您耐心解释并沟通。 感谢您的来信,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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