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关于竟争性谈判是否要强制性下浮 |
信件内容 |
陈区长你好:向你咨询几个问题,关于竟争性谈判的项目是否有文件规定必须要下浮?若要下浮是参照比选网中的相应要求下浮,即(工程发包价即经财政评审或由有资质的造价机构编制的预算控制价下浮一定比例形成的价格,下浮比例为:房屋土建、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安装工程7%;交通公路、水利工程和其他工程8%;勘察、设计、监理按照国家收费标准下浮20%)。如果竟争性谈判必须要下浮就请发一份相关办法的文件给我邮箱3519105,谢谢。 |
区长批示 |
请区城乡规划建设局阅办。
区政务中心管理员 2017-12-29 09:16:42 |
部门回复 |
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我们立即责成建设局调查核实,现将您咨询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竞争性谈判项目的问题,现已与您本人电话联系并作了政策性回复,您本人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来信,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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